1.土地稅基於土地漲價歸公的基本原理,並維護稅收正義的理念,德國對其境內占有土地的人設置了土地稅,法律依據為1973年《聯邦土地稅法》及其修定。購房後,德國房屋所有人需繳納土地稅,稅率與房屋大小、土地價值、房屋價值相關。在土地稅稅率上,按照地產的種類各有不同,如聯邦統一稅率對農業生產用地為6‰,對建築用地為2.6‰至3.5‰,但是德國各市鎮仍有較大的土地稅調控空間,可以制定適合的稅率。德國自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繳納不動產稅,只需要繳納宅基地土地稅,佔有土地的人必須繳納土地稅。
2.土地交易稅土地交易稅作為一種特別流轉稅,屬於財政交易稅範疇。納稅主體為土地轉讓方與受讓方,征稅對象為德國境內地產的轉讓交易。計稅依據一般為交易價格,若交易價格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則應按照德國資產評估法的相關規定以地產評估值為基準,一般為市場價值的60%至80%。為鼓勵居民擁有自己的住宅所有權,並打擊炒房者的投機行為,德國政府多次調整土地交易稅稅率,2010年土地交易稅的普通稅率為3.5%至5%,土地所在州政府可以具體確定適用稅率,如柏林和漢堡的稅率為4.5%。
3.遺產稅與贈與稅遺產稅和贈產稅的納稅人為繼承人和受贈人,課稅對象為所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價額,除了扣除法律規定的項目外,例如債務、喪葬費用以及其他基礎扣除額將按照遺產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不同,實行不同的全額累計稅率,當前最高稅率為50%。
4.差價盈利稅德國政府將稅收措施作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基本手段。如果房地產的投機商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中獲得盈利,則需要繳納15%的差價盈利稅。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德國政府對投資者的房租收入征收25%的資本利得稅。通過設立這些稅種,大大增加了房地產投機商的投資成本,壓縮了炒房者進行“低買高賣”的盈利空間,也抑制了德國居民可能存在的非理性投資買房需求。
5.所得稅自有房屋的出租除繳納不動產稅外,租金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09年後統一為25%的資本利得稅。
德國為民主憲政內閣制國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不過並無實權僅對外代表德國,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聯邦總統係由聯邦大會選舉出,聯邦大會係由德國聯邦國會(Bundestag)及各邦議會按照比例選出之代表組成,Joachim Gauck於2012年3月18日被選為德國新任總統。聯邦總理為最高行政首長,由下議院(Bundestag)國會議員選出,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自2005年11月22日起,德國聯邦總理為基民黨籍(CDU)的安琪拉-梅克爾女士(Angela Merkel)。目前德國主要政黨為基民黨(CDU)/基社黨(CSU)聯盟、社民黨(SPD)、自民黨(FDP)、綠黨及90聯盟(Bündnis90/Grüne)、左派政黨(Linke Partei)、海盜黨〈Pirate〉。
德國憲法為1949年所制訂的基本法(Grundgesetz)。德國立法機關為Bundestag及參議院Bundesrat兩個機構組成,Bundestag計有622國會議員,每4年由民眾直接選出,Bundesrat計有69名代表,係各邦政府之代表。2013年12月17日起,德國聯邦政府由基民黨(CDU)/基社黨(CSU)與社民黨聯合組成,這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歷史上繼1966-1969年以及2005-2009年之後第三次由基民黨及基社黨領導的大聯合政府。
2014年德國經濟成長率1.6%,國內生產毛額2兆9,038億歐元,成長幅度不僅遠超過2012年的0.4%及2013年的0.1%,也高於過去十年之經濟成長平均值1.2%,顯示德國經濟不畏全球經濟環境艱困,在國內強勁需求支撐下,整體經濟情勢從年初動能充沛,經歷夏季動力減緩,直至年底才逐漸發展穩定。2014年第一至四季經濟成長率分別為+0.8%、-0.1%、+0.1%及+0.7%。
2014年德國對歐盟成員國出口共達6,573億歐元,自歐盟地區進口亦達5,999億歐元,分別較前一年成長5.4%及3.6%。至於深陷歐債危機之歐元成員國經濟景氣亦逐漸恢復,德國對歐元成員國出口不再繼續衰退,較前一年成長2.7%達4,142億歐元;自歐元成員國之進口也成長2.3%達4,114億歐元。至於歐盟內非歐元成員國,德國對其出口更大幅增加10.2%達2,431億歐元,自歐盟內非歐元成員國進口增幅6.6%達1,885億歐元。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原西德)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原東德)於1990年10月3日結束長達45年的分裂而統一,統一後德國延用原西德國名、國歌、國旗、貨幣、社會制度及法令規章等,中央政府於1999年9月1日自波昂遷至柏林。據德國聯邦統計局資料,至2014年底止德國人口計8,110萬人,其中德國人占91.2%,外國人占8.8%。種族以日耳曼人為主,德語為官方語文,另有外國移民,外國人中以土耳其人最多,其次分別為前南斯拉夫人、義大利人、希臘人等。德國文化由歐洲主流知識份子及大眾思潮所塑造,包括宗教及世俗層面,由於德國作家及哲學家對西方文化發展的貢獻,德國在歷史上被稱作「詩人與思想家的國家」(Das Land der Dichter und Denker)。德國各邦主管文化機構,德國境內有240座政府資助的戲院、數百個交響樂團、數千座博物館及10,361間圖書館,每年約9,100萬人次造訪德國博物館;至劇院觀賞歌劇約2,000萬人次;以及360萬人次聆聽交響樂團表演。德國國內則有37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的世界遺產。自1990年代中期起,德國政府及多數民眾對經過資格審核的移民表示歡迎。英國廣播公司於2011年所做的全球民意調查顯示德國為正面影響力最高的國家。
1990年10月3日東、西德統一後,其領土約達35萬7,340平方公里,約為臺灣10倍大,南北之間直線最遠距離為876公里,東西之間距離640公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位於歐洲中部,周圍有9個鄰國,北鄰丹麥,西部與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及法國為鄰,南邊是瑞士及奧地利,東部與捷克及波蘭接壤。德國北邊面臨北海(Nordsee)及波羅地海(Ostsee),地勢由北向南漸漸升高,大致可分為北部低地、中部丘陵及南部山地。德國境內山峰高度前三名為楚格峰(2,962公尺)、瓦茲曼峰(2,713公尺)及費爾德貝格峰(1,493公尺);河流長度前三名萊茵河(865公里)、易北河(700公里)及多瑙河(686公里);航運運河長度前三名為中部運河(321公里)、多特蒙德-埃姆斯運河(269公里)及美茵-多瑙河(171公里);湖泊依據面積前三名博登湖(305平方公里)、穆立茨湖(110.3平方公里)及基姆湖(82平方公里);島嶼面積前三名為呂根島(930平方公里)、烏澤恩島(373平方公里)及費馬恩島(185平方公里)。
德國屬於大陸型氣候,一年四季降雨量分布相當平均。西北部夏季不太熱,冬季亦不嚴寒,是為海洋性氣候之特徵。東部和東南部夏季氣溫較熱,冬季寒冷,屬於大陸性氣候。南部地區由於地勢升高,大陸性氣候特點愈趨明顯。最冷的月份(1月)平均溫度在攝氏1.5度與負6度之間。盛夏為最熱月份(7-8月),平均溫度為18度至20度左右。由於中部為山區地形,各個地區的氣候差異很大。濕潤的大西洋季候風幾乎總是從西南和西北方向吹至山區,所以該區年降雨量可達2,000毫米,而在盆地低窪地及山地的東側,年降雨量減為5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