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 課不課稅看過來
日期:2019/04/15
轉載自2019-04-12 20:14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今年報稅不可不知的一件事就是: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1萬元;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也修正了,受益戶數高達177.45萬戶,快來算算你可不可以享有減稅利益。
10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6.6萬元調高為17.1萬元;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拿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改以儲蓄投資、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和身心障礙四項特別扣除額代替。
財政部官員表示,受益戶數從前一年度的21.93萬戶,大幅提高到177.45萬戶,減稅利益則由4.32億元大增到55.39億元。
原則上扶養親屬較多、多口之家的納稅人,愈有機會享有減稅利益。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指出,許多單親、單薪及雙薪家庭稅負均可望降低,但對於儲蓄利息收入較高、有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或五歲以下子女,及有身心障礙成員的家庭則較不占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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