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貸監管措施 刺激明年首4月購房

日期:2018/12/20

● 泰國央銀於2018年10月9日推出了新的房貸監管措施(修訂版),其內容與徵求意見稿(Consultation Paper)略有不同,將購房合同的監管新規則的生效日從原定為2019年1月1日改為2019年4月1日,以及免除對在2018年10月15日前簽署了買賣合同或開始分期支付首付款的購房者執行該規則。上述時間和條件的放寬將有助於各方進行調整,以減少對住房市場和金融機構住房貸款走勢的壓力,減少對有意購房或已開始分期支付首付款的購房者的影響。

此外,泰國央行還調整了貸款房價比(LTV)的計算公式,即在計算公式中納入了基於同一擔保品的加額貸款(Top-up Loan)(但人壽保險貸款、意外保險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等加額貸款除外),以反映出總體債務風險和減少因擔保品價值的不確定性而引起的影響,均比徵求意見稿中的措施更加寬鬆。

開泰研究中心認為,泰國央行的房貸監管措施(修訂版)將有助於建立長期經濟穩定性,比徵求意見稿更寬鬆的監管措施將可以幫助房地產開發商在從現在起的約5個月期間內推出市場營銷,以刺激消費者的購房決定,有利於拉動上述措施在2019年4月生效前的購房交易。

開泰研究中心預料,從今起到2019年第1季度泰國購房過戶數量和商業銀行的房貸總額將迅速增長,即2018年全年曼谷與周邊地區的購房過戶數量約為18萬6500個單位,高於原預測的17萬1500個單位,比2017年全年的16萬3468個單位增長約14.1%。同時,預料2019年第1季度曼谷與周邊地區的購房過戶數量約為4萬5850個單位,年同比增長率約8.9%。預料2018年全年房貸總額增長率約達7.0%(原預計為5.7%),和2019年第1季度將繼續呈高增長態勢,年同比增長區間為7.5%-8.0%。

對於2019年的剩餘時間,房地產業仍將繼續面臨著其他風險,如泰國國內與國際經濟狀況或許仍不利於消費者的購房交易,和財務成本可能上升等,因此預測購房交易將於2019年第1季度後再次呈現放緩態勢,並預料2019年全年曼谷與周邊地區的購房過戶數量將為17萬9800個單位,與2018年的高比較基數相比萎縮約3.6%。(取自開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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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趨勢研究

新加坡 國家與趨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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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位置 新加坡共和國位於赤道北方137公里,地處麻六甲海峽的東南端,扼控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通道。北邊和東邊是馬來西亞,南邊和東南為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