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會通過《外國人權益法》 「四年長居」政策出爐

日期:2016/02/25

【新浪新聞】據法國歐洲時報網編譯報導,法國國會兩院18日最終通過了《外國人權益法》法案。這是社會黨政府提出的法案。右派在野黨表示一旦掌權將推動廢止這個法律。以下是法新社詳細介紹的法案要點:
合法移民權益更多
設立多年期居留證:外國人領取一年期居留證后,可獲兩年到4年期居留證。條件是必須證明自己努力融入,認真參加國家規定的各種培訓課,特別是語言課。假如某個外國人對公共治安構成威脅,其居留證可以被撤銷。
外國人領取多年期居留證后,可申請10年長期居留證,條件是達到法語A2級水平(能夠看懂簡單的文章)。法籍孩子的父母、法國人的配偶3年之後可以理所當然地獲得長居。持有「退休者居留證」的年邁移民也可以得到長居。
設立入境伊始就可獲得的「人才護照」(passeport talent)多年居留證,受益對象包括9類外國人,即科學家、藝術家、投資者、創新企業招聘的年輕畢業生等。每年約有一萬人可領取這種居留證。
患病外國人:現行法律允許這類外國人到法國來接受治療,假如他的國家「缺乏」醫療手段可能給他帶來特別嚴重的後果。新法草案增加了一條,即假如他的國家擁有相應的醫療手段,而他本人確實無法享受,也有權來法國看病。衛生部轄下的法國移民及融入局(OFII)的一個醫生團體將負責審議申請材料,而不再是地區衛生局的醫生。在法國接受治療的患病外國兒童的父母可獲得臨時居留證。
一個孩子若在國外出生,父母均為外國人,6歲之前抵達法國,自那以來經常生活在法國,或者其兄弟姐妹中有一個擁有法國籍,那麼他成年時只要聲明希望入籍就可獲得,只要他在國家管控的學校里接受了義務教育。但假如有些人不能證明已經歸化法國或忠誠於法國,國家可以否決其入籍聲明。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受強迫婚姻威脅的人,其居留證的延續可以更加方便。
遞解出境更快 憲警權力更大
避難權遭拒者對遞解出境令提起上訴的期限從30天(對於普通法而言)減少到今後的15天。軟禁將成規矩。關進行政留置中心措施僅限於有逃跑可能的移民。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未成年人可以關入留置中心。治安部隊可採用強制手段帶當事人到領事館,獲得驅逐他們所需的通行證,哪怕是上門執行任務也行。
對於關押在行政留置中心的外國人,釋放及羈押法官(JLD)須在48小時後過問案情,而不是自2011年以來的5天。最長留置時間依然為45天。
對於嚴重干擾過公共秩序或濫用過通行權的歐洲僑民,省長可禁止其3年內不得入境。獨立組織「權益捍衛機構」(Défenseur des droits)認為這個條款針對的是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羅姆人。
為了打擊舞弊行為,省長可以要求學校、銀行、社會保險機構以及能源供應商提供有關申請居留證或持有居留證的外國人的相關情況。
 





房產趨勢研究

新加坡 國家與趨勢研究
2016-05-17
ㄧ、位置 新加坡共和國位於赤道北方137公里,地處麻六甲海峽的東南端,扼控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通道。北邊和東邊是馬來西亞,南邊和東南為印尼。